·部门快讯
我院参与学校报送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》的工作
日期:2024/06/03
2024年5月24日,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文件——《关于报送贯彻落实〈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〉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》(赣教高办函〔2024〕4号)。
学校董事办(发规处)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分工。一级指标共有五个。一级指标和负责的单位为:(一)强化高校分类管理,负责单位为发规处。(二)高校内涵建设,负责单位为教务处、人事处、产教融合处、科技处(天工文化研究院)、质评处、科技处。(三)完善高校治理体系,负责单位为组织部、人事处、质评处。(四)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,负责单位有教务处、招生处、科技处、产教融合处。(五)强化保障措施,负责单位有党办、校办、国际处、发规处。
我院负责一级指标——高校内涵建设中的学校差异化发展和办学特色部分。我院在校领导正确的领导下,同时在其他单位的合作下,正在概括、升华学校的差异发展和办学特色的理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