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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参与学校保送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》的工作
日期:2024/06/03

2024524日,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文件——《关于保送贯彻落实<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>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》(赣教高办函[2024]4号)。


学校董事办(发规处)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分工。一级指标共有五个。一级指标和负责的单位为:(一)强化高校分类管理,负责单位为发规处。(二)高校内涵建设,负责单位为教务处、人事处、产教融合处、科技处(天工文化研究院)、质评处、科技处。(三)完善高校治理体系,负责单位为组织部、人事处、质评处。(四)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,负责单位有教务处、招生处、科技处、产教融合处。(五)强化保障措施,负责单位有党办、校办、国际处、发规处。

我院负责一级指标——高校内涵建设中的学校差异化发展和办学特色部分。我院在校领导正确的领导下,同时在其他单位的合作下,正在概括、升华学校的差异发展和办学特色的理论。